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英文名称为 WTO&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LAW AND TRADE SOCIETY(SHENZHEN)。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研究会是由深圳市为主的法律专业人士和有关经贸工作者联合成立的 ,研究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和贸易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有志于 WTO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和贸易问题研究的法学研究人员及法律工作者、经贸工作者和其他有识之士开展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和贸易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开展市内外及国内外关于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和贸易问题的学术交流,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与实务经验,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为公众和社会各界服务,为法制的进步与完善、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服务。本会的一切活动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红荔路 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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